礼物与中国社会一种人类学的新视角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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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云翔,年生,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文化人类学教授。师从著名学者张光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著有《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该书获得年度“列文森中国研究书籍奖”,这是该奖项首次颁给华裔学者)等。

人类学中的礼物与中国社会

这是关于中国北方一个村庄中的礼物交换体系和人际关系模式的民族志(ethnography)报告。众所周知,礼物馈赠是人类社会中最为重要的社会交换方式之一。义务性的礼物往来维持、强化并创造了各种——合作性的、竞争性的抑或是敌对性的——社会联结。因此,研究礼物交换为我们提供了一条理解和诠释既定社会中不同文化规则及社会关系结构的途径。

虽然我是在接受正规人类学训练以后才理解了礼物馈赠行为的理论意义,但我对这个问题的兴趣却源于自己青少年时的农村生活经历。我生长在北京,后来,从年起到年我住在中国两个北方省份的农村中。“文化大革命”初期,我父亲和那时候的很多人一样,被错划为“人民的阶级敌人”;结果我们全家被迫离开北京,住到山东省我父亲出生的那个村子里。那年我才1岁,却不得不去体会脱离城市生活意味着什么。不过我对这个新环境挺着迷,这里有我以前从没见过的东西,比如开敞的院落、家禽以及奇特的习俗。其中令我最难忘怀的经历之一就是在农历新年时见到邻居跟他们的亲戚交换礼物。

春节的头一周中村民们忙着互相拜年。很快我注意到,人人都拿了一个篮子或袋子,里面放满了自家做的蒸馍。我很吃惊地得知这些馒头就是村民之间交换的“礼物”。在北京时我曾经认为礼物是种不同寻常的和可爱的东西——一件逗人喜爱的玩具、漂亮的衣服或者一盒糖果。这些馒头怎么能被当作礼物呢?它们只是普通的食品。而为什么每个人都送、收同样的礼物呢?我问我妈妈,她(和我一样缺乏农村经验)告诉我,这是农村地区的习俗。

当我目睹了我叔婶接待一个客人(和他的礼物)后就更糊涂了。来人是我婶子的外甥,他先给我叔婶磕了头,然后拿出个篮子给他们。他说那是他家的礼物,而且是通过它给我叔婶捎好儿。两个男人开始寒暄、喝酒时,我跟着我婶婶进了厨房,发现在红布下面是两瓶酒和一些馒头。我婶婶从篮子里拿出一瓶酒和一半儿的蒸馍,然后十分奇怪的是,她又在篮子里放了一打她自己最近刚蒸的馒头。可能是看到我很惊奇,我婶婶告诉我在这种情况下主人一般收一半礼物,然后再添些额外的物品还给送礼者。她说:“你不能让客人空着篮子回家。”后来客人临走时,我婶婶把篮子还给他并答谢他的礼物,然后来客就赞扬我婶婶的礼物,还说她本来应该收下另一瓶酒和其余的馒头。我婶婶说:“礼物的情我们领了;我们十分高兴。请把其余的带回你家。”在来客最终回家前,他们来回推让了好一阵子,并再三地相互表达谢意。

年我离开了我父亲的老家,独自迁到黑龙江省的下岬村(0年后,我将回到下岬进行促成本书的田野调查)。我迁到下岬住时已经17岁了,所以必须作为一个成年的社区成员参与地方的礼物交换体系。我很快开始懂得为某个屯亲的婚礼或者邻居的丧葬随礼的义务,而且当自己的确没钱履行这些义务时我会感到非常羞愧。我还发现,除了常规的、仪式化的送礼,还有许多个人间交换特殊礼物的情形。我记得,曾有几个村民逗一个年轻人,让他拿出他的烟袋给人们看。当这个青年拒不承认他有这样的烟袋后,他的朋友们就把他掀翻在地搜他的口袋儿,找到了一个上面绣着一对鸳鸯的丝绸烟袋。在朋友们的审问下,这个青年终于承认烟袋是他未婚妻送的礼物。这对他的朋友们来说是个令人激动而高兴的时刻;大家都羡慕这个精美的礼物,并祝贺他找到这么好的未婚妻。

在这村子里住得越久,我就越能理解这些礼物交换的插曲有多有趣。不久我得知在年的一次婚礼中三位客人进行了一次公开的随礼攀比,他们恰好是新郎的三位姐夫,为方便起见,我用A、B和C来代表这三个男人。A和B都是农民,而C是哈尔滨市的一个工人;这一时期的中国工人,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享有比农民高得多的地位。C在向主人赠送礼物时给的礼金比A和B多,明显意在炫耀他的大方。自然,年长的A和B都被触怒了,并立即想出了一个办法当众羞辱C。

婚礼是农村生活中最重要的礼物交换场合,礼物在仪式的不同阶段被送给不同的受礼者(见Cohen,;R.Watson,)。除去新郎的父亲(或者主要家长)接受礼物这一主要的送礼仪式外,还有一种新郎新娘给新郎最亲近的亲戚磕头并收受额外礼物的小型仪式。在这种仪式中,A给了新郎新娘80块钱礼金(那时候是非同寻常的大礼)。以此为例,B给了这对新人元。当司仪大声宣布“现在新人给三姐夫(即C)磕头,请三姐夫就座,准备接受新人叩拜”时,仪式达到了高潮。由于在第一轮中C已经用光了钱,他只得低下头假装没听见;众人的眼睛都盯着他,由于没法忍受这种尴尬,他逃走了。

年我访谈C时,他否认是由于羞愧而从婚礼上逃走的。在他的故事版本里,是他岳父(新郎的父亲)的一句“C还太小,不能受磕头礼,别管他了”把他从窘迫中解救出来。无论如何,C承认这段插曲对他来说仍然是一个噩梦,而且他很后悔在第一轮中向A和B挑衅。

这件事已经变成下岬村的一个地方传奇,70年代我在村子里住时,它曾被公开谈论过多次。多年以后我读到了美国西北海岸夸扣特尔人(theKwakiutl)的夸富宴(thepotlatch)时,马上就想到了下岬村的攀礼;由此我对礼物馈赠这一普遍性问题的兴趣变得更大。当我有机会做自己的人类学研究时,深入探讨这一命题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然而,重要的是要将这项研究置于此前关于礼物研究的背景之中。正如我将在结论一章中所论证的,中国礼物馈赠形式的某些特性将它与人类学文献中描述的其他体系区别开来。

人类学话语中的礼物

人类学的礼物交换理论主要源自马歇尔·莫斯的名著《礼物》(TheGift),该书提出了一个核心问题:“在原始或古代类型的社会中,什么是受礼者必须报偿的原则?所送的东西中有什么力量迫使受礼者要做出回报?”(Mauss7:1)莫斯在毛利人的“豪”(hau)——一种存在于森林中和某个人送给另一个人的贵重物品(taonga)中的神秘力量——的观念中找到了答案。“豪”总是希望返回它的源地,但只有通过回赠礼品这一媒介才能做到。因此,不回礼可能引起严重的麻烦,甚至包括受礼者的死亡。莫斯断言,就是礼物中的“豪”迫使收礼者要做出回报,他把这称为“礼物之灵”(thespiritofthegift)(7:8-9)。所以,“一个人馈赠出的礼物实际上是他天性和力量的一部分,而接受某个礼物也就是接受了送礼者的一部分精神真髄。保留这种东西是危险的,不仅是因为这样做犯忌,而且因为它在道义上、身体上以及心灵上来自于某个人”(7:10)。

因而礼物(不可让渡的[inalienable]物品)所创造的联结,就是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在莫斯对礼物的分析中,根本问题是要究明人是如何与物以及如何通过物而与他人彼此互相关联的。正如约翰·利耶普所指出的,马克思和莫斯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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